(一)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、中症疾病、重大疾病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生命终末期状态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、中症疾病保险金、重大疾病保险金、生命终末期保险金、豁免保险费的责任:
(1)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(2)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(3)被保险人故意自伤、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(4)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(5)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,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;
(6)遗传性疾病,先天性畸形、变形或染色体异常,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;
(7)更多免责详见条款。